1,根據車輛容積和貨物情況,均衡地將貨物重量分布于車底板上;
2,緊密地堆放貨車,以期充分利用車輛的載重量和容積,防止在車輛運行中因發生振動而造成的貨物倒塌和破損;
3,同一批貨物應堆置在一起,貨件的貨簽應向外,以便工作人員識別;運距較短的貨物,應堆放在車廂的上部或后面,以便卸貨作業順利進行;
4,沉重的、長大的,或所裝結實的零擔貨物,宜于放在車廂的下層。裝車作業完了以后,應仔細檢查貨物的裝載狀態,并將貨票與交接清單逐批對照,確認無誤后隨車理貨員或駕駛員簽收。
哪些貨物不得按零擔托運
1,需要冷藏、保溫或加溫運輸的貨物;
2,規定限按整車辦理的危險貨物;
3,易于污染其它貨物的污穢品(例如未經過消毒處理或未使用密封不漏包裝的牲骨、濕毛皮、糞便、炭黑等);
4,蜜蜂;
5,不易計算件數的貨物;
6,未裝容器的活動物(鐵路局規定在管內可按零擔運輸的除外);
7,一件貨物重量超過2t,體積超過3m3或長度超過9m的貨物(經發站確認不致影響中轉站和到站裝卸車作業的除外)。